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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開朗又乖巧的少年根本是不可能存在的,如果有的話,那麼那傢伙絕對也只是個純粹的笨蛋而已。」

這段話是我20歲之前的座右銘,忘記出自哪位日本作家,20歲之前我一直為自己的不夠開朗所苦,沒有自信、不喜歡自己,17歲那年因為搖滾樂獲得救贖,發現自己不需要像別人一樣,但一直到25歲唸完研究所,我才開始喜歡這樣不開朗的自己、才認同不需要改變的自己。


這是前言,蕃茄或許繼承了媽媽的個性,是慢熟的孩子,需要時間建立關係,不算是怕生,我覺得是在觀察,當環境能在她的掌控下,才會開始下一步。

我討厭聽到不熟悉她的人說她怕生、說她應該要多出去接觸人群,我討厭聽到別人說,要開朗熱情才是好的,我討厭這種為了符合她人期待而偽裝出來的熱情。蕃茄有她自己的個性、她自己面對外在的方式,無論是哪一種,我都會尊重她,欣賞她原本的樣子。


同社區的一位婆婆很熱情,喜歡捏她的臉,經常一群人聚在一起討論社區中孩子們的歧異,帶著評價(蕃茄被封為本社區最漂亮的孩子XD,但是不夠熱情)


我和韋哥昨天告訴蕃茄,如果不喜歡婆婆捏她的臉,可以搖搖手有禮貌的拒絕,告訴婆婆「我不喜歡妳這樣捏我的臉」,我們會支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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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樂能不能改變世界這個老命題,十幾年後我給自己這個答案:搖滾樂可以改變一個人,而人,正是改變世界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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