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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樂生人權決定我們的總統  
我們強烈反對任何強制搬遷的行為!
請行政院立即撤除拆除令和搬遷令!
並承諾所有相關單位不會繼續使用暴力,
去驅趕、拒絕人民發出自己聲音的權利!



台灣政府不願面對的真相-樂生療養院【挽救樂生 公開討論 暫停迫遷 】(treasurevideo 製作) 
按此有更多關於樂生的影片,以及為何樂生仍有部份居民不願意搬遷至新大樓的原因:樂生搬遷模擬短片()〈

第一次知道樂生療養院,是大三那年在質性研究的課堂上,教授語重心長的在台上訴說,政府如何不顧人民權益堅持拆除樂生療養院的故事,他們以為,只要再蓋一座一模一樣的建築就能夠取代樂生療養院幾十年存在的歷史,歷史的記憶不只是空間上的回憶,這不單單只是一個文化保存的問題,還包括弱勢族群聲音如何被漠視,既得利益者如何踐踏樂生院民權利的冷漠。

現在樂生療養院被拆除的命運迫在眉睫,這麼多人這些年來的抗議都被忽略了,這不是一個民主國家嗎?政府官員說:

我們已經投資很多錢在上面了,你們賠得起嗎?
捷運新莊線遲遲不能通車,都是你們害的
國家的建設與進步,本來就有人必須被犧牲
這些學生太天真了,不了解社會的運作

但是事實是

今天找出能夠有效兩全的方案時,卻仍然被駁回
捷運通車並不受影響但政府隱瞞,故意把樂生50名院民和學生們的抗議塑造成阻礙新莊發展的原兇
人民一封封一次次的血淚控訴,都遭到漠視
當人民權益阻礙國家利益時,人民權益理當被犧牲

這段廣播說明,已經找出兩全其美90%共構的解套方案,只要再多加規劃,再多花一些錢就可以圓滿解決,但是政府官員認為太麻煩而無理駁回選擇強硬執行只保留院區的42%方案,並且說出:任何建設、社會的進步都要有人犧牲。所以要被犧牲的理當是弱勢的一般老百姓。


呂副總統:「如果搬到新的醫療大樓有什麼不方便嗎?不願意是一回事啊!這國家重大的建設喔!古蹟我們會做古蹟的維護,那國家要賠很多的錢,你們能賠得起嗎?」

來聽
樂生那卡西唱給你聽!

 

 

樂生的故事

樂生療養院的照片
因為進了這裡就再也沒有辦法出去,所以這個樂生院裡面有宿舍、醫院、禮堂、餐廳、廚房、澡堂、佛堂,還有靈堂、火葬場、納骨塔。


樂生療養院 作者﹕張三 撰文、攝影〈內有圖片〉
樂生療養院 維基百科

新聞消息
壞消息! 樂生院可能在一個月內遭強制搬遷

相關網站
行政院衛生署樂生療養院 
青年樂生聯盟 
快樂‧樂生─青年樂生聯盟行動網頁挽救樂生 公開討論 
〈這裡有更完整關於樂生的完整說明,並告訴你為什麼不要拆除樂生〉
讓選票說話‧讓公義說話〈按這裡迅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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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樂生人權決定我們的總統



 按此線上連署〈剛發現下面這篇寫給新莊市居民的信是系上畢業的牛維麟學長寫的耶〉

To:  新莊市居民

反對強制拆遷樂生療養院!

前言
在新莊迴龍的樂生療養院將於3月13日被捷運局強制拆除。院中的阿公阿嬤在樂生已經居住了五六十年,內有獨自的客廳寢室和廚房,儼然成為她/他們的家及社區,並非像醫院那樣只有一個個病房。而今卻面臨政府的強制搬遷到一座如同現代監獄的醫療大樓。

一、 樂生是代罪羔羊,捷運工程延誤不是樂生的責任

在輔大前的中正路捷運工地已經出現了十年!新莊人也承受了十多年的塞車之苦!但我們清楚知道,這根本就是台北縣政府在廿多年前的都市建設出現問題,而不是上半世紀出現的樂生擋住我們的城市發展!可是,今天蘇院長和其政府單位卻把一切的責任都推給樂生療養院。使得阿公阿媽成為他們建設失當的代罪羔羊!我們強烈提出:工程延誤絕對不是樂生的責任!政府應出來承擔自己的過失!

二、 樂生是新莊的重要歷史文化遺產,而不是一片沒有歷史的空地!

樂生療養院是在日據時代建成的,除具有特色的日治時期建築群外,也是全球痲瘋病醫療歷史的重要文化遺產!既然政府那麼重視只有二十年的中正紀念堂,那麼具有半世紀的樂生院不是更應該被保留嗎?我們強烈指出:我們要保留新莊、台灣、全世界的歷史文化遺產!

三、樂生療養院保留90\%院區方案,文建會和捷運局皆說可行,但行政院卻說不行?!

文建會委託英國顧問公司研擬之90\%樂生院區保留方案早於今年1月出爐,經專家學者評估已確定工程技術可行,僅較原政院核備之40\%方案增加2.5億費用與增加四個月工期。(就是把樂生這段的捷運地下化。而現在捷運通到輔大都是用地下化的方法,那為什麼通到樂生院就不能地下化?)根據台大城鄉所資料顯示,此案不但可創造高達146億元的社會經濟效益,而且也不會影響捷運通車的時間和成本!不過,在文建會和捷運也同意的情況下,行政院單方面霸權決定要強制拆除院區。中間沒有公開聽證,亦沒有提出任何理由!我們強烈反對行政院的粗暴決定!我們要求行政院及各政府單位出面向院民及市民解釋!!

四、新院大樓是醫院,不是家

昨天,衛生署署長說醫院很適合院民居住,而且沒有全部院民來這裡抗議!但署長本人根本就沒有親自去過樂生院勘查,也不瞭解當地居民的生活感受!我們強烈提出:院民需要的是一個讓人感覺像家的房屋和社區,而不是讓人活在醫院裡的病房。每個人民都應有選擇的居住的權利。


五、政府嚴重侵權,強制迫遷違反憲法精神及聯合國對台公報

聯合國最高人權委員會於2005年7月20日發表正式公報,就台灣政府強制遷離樂生院民的舉動發出警告,這封函是我國退出後被聯合國官方發出的第一封官方文書,其內容具有嚴重的國際法警告意味:強制驅離已經構成「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違反。這是國際法下國際刑事法庭中檢察官已經可以就犯罪者的犯罪行為向法院起訴的法定調查程度,換言之,我國已因此被認定存在嚴重侵害人權的國家行為。而聯合國也表達嚴重關切樂生院民面臨的強制搬遷的問題,並強烈要求台灣當局在徵詢樂生院民意見的狀況下,找出一切讓院民可以續住於此的替代方案。而就憲法而言,大法官解釋自十年前便一直強調我國憲法的核心在於人性尊嚴的維護,更強調縱使法律給予行政機關決定的權限,在人民權益受到危急迫害的時候,主管單位亦將被剝奪行政上選擇的自由。因此,無論是就國際公約或是我國的憲法對於人民權益的保障,強制驅離樂生院民都是不能接受的作法。 

六、拒絕暴力

我們強烈反對任何強制搬遷的行為!
請行政院立即撤除拆除令和搬遷令!
並承諾所有相關單位不會繼續使用暴力,
去驅趕、拒絕人民發出自己聲音的權利!

希望認同我們的民眾可以留下您的資料
支持我們的朋友可以與我們聯絡:95fjuls@gmail.com

一群關心樂生的輔大學生上
Sincerely, 
The Undersig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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