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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把這封信"不友善的母乳哺育政策"寄到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還有總統信箱當太久放棄),最近收到回信:

愛咖咖,您好:
對於您的提問 【不友善的母乳哺育政策】回復如下:
敬啟者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
1.自民國86年起,前衛生署業規範業者「不得有針對銷售點的廣告、贈送樣品,或任何針對消費者,以達零售目的的促銷方式」,至103年止,已實施長達17年。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3項規定,參酌WHO「國際母乳代用守則」,邀集相關機關團體、專家學者召開溝通會議共同研訂「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規範一歲以下配方奶粉)」。
白話文翻譯:這個規定已經實行17年了,是有跟上國際潮流的,於法有據

2.為考量「產婦抑或嬰兒有哺育母乳之困難」,故現行「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已大幅開放促銷範圍,特價、減價、折扣、分期或買一送一等價格或數量優惠,於未有「廣告」前提下,尚不在該辦法限制範疇。
白話文翻譯:雖然有前項的規定,但針對現況需求還是有一些調整,非不近人情

3.為適切扣合各部會於優生保健、母乳哺育親善及物資穩定政策之推展,於立法院衛環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中,各委員及相關機關、團體已達成共識,「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第五條有關「開罐價」之規定暫緩實施。
白話文翻譯:這次是針對開罐價特別提出限制,但因反彈聲浪太大,已經暫緩實施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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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封信沒有回應我想傳達的重點,而是只把焦點放在單向政策的制訂上。關於這項規定,我後來也有在加入的媽媽社團看到另一種聲浪,認為政府應該有效的遏止廠商這樣的銷售行為。這一種聲浪認為,為了促進母乳哺育,應該:


❥大力倡導母乳的好處,盡責的媽媽應該在嘗試過很多方法仍然無效,才能考慮配方奶,但基本上配方奶不在這些媽媽的選擇範圍中,也就是無論如何就是想辦法擠出奶就是了,因為只要努力,世界上不存在沒有奶的媽媽。

❥應該讓配方奶盡可能的消失在這個世界上,因此要壓縮所有會吸引家長購買配方奶的任何通路。

❥比較溫和的說法,會說很多配方奶有一些誤導民眾的說詞,例如:六個月以後需要配方奶補充養分、羊奶比母奶好…,讓某些無知的家長信服而使用配方奶。


變成擁護母乳和支持配方奶對立的兩種聲音,身為全母乳的媽媽,我覺得我有資格說一些話,在我看來這種對立的關係,已經有點接近目前對有機食品的擁護與抱怨,立意都是良善的,只是為了擁護自己所支持去打壓另一種聲音,造成兩邊的對立。

如果可以,誰不想要給孩子最好的?


給孩子最好的是大部分家長的希望,但應該有彈性調整的空間,我更在乎的是爸媽好,孩子會更好。


所以哺育母乳的條件,我會認為必須在媽媽的身心狀況都準備好的時候才適合。


❥假設媽媽因為哺乳憂鬱,出現自責、倦怠的情緒,請停餵吧,沒有母乳,孩子一樣能健康長大。

❥假設媽媽因為環境因素,哺育母乳得很吃力,影響生活,配方奶也沒什麼不好。

❥假設媽媽因為個人因素,就是不想餵母奶,那就選擇適合孩子的配方奶吧,媽媽可以有自己胸部的使用權吧?像我這麼叛逆的人,你越叫我幹嘛,我就會很想要反其道而行,特別是有些強打母嬰親善的醫院,讓剛生產完擠不出奶的媽媽變得像罪人一樣,現在不是都說要正向思考,但執行者的腦袋好像都用不正向的方法叫人家正向思考耶。

要怎麼改善哺乳環境?
首先,要讓媽媽需要哺乳時隨時有場地提供啊。

喝配方奶的寶寶餓了,雖然要帶的東西很多,但爸媽隨時都可以餵,不需要考慮場地是否合適,哺乳的媽媽需要:隱密、乾淨、舒適、衛生的空間,這樣的空間需要更普及的設立在城市的各個角落

再者,加強民眾對於當眾哺乳的接受度,之前有個媽媽在百貨公司等不到育嬰室,在美食街哺乳被百貨人員不友善對待,寶寶餓了等不了的,哭了還要被路人白眼,是不是這樣的友善訓練可以更加強一點。

公家機關,可以不要把育嬰室設立在臭臭的廁所旁邊嗎?
政府機關,可以更嚴格檢視職場上種種不利於職業婦女的現實狀況嗎?


比起打壓配方奶的銷售,政府以及母乳協會更應該努力的,是創造友善的哺乳環境,把這些阻礙母乳哺育的狀況解除了,相信會有更多媽媽願意嘗試哺育母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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